(原标题: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(2025年5月))恒盈策略
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(2025年5月)旨在规范公司领导人员产生,优化董事会组成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。细则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、《上市规则》及《公司章程》制定。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,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,委员由董事长、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,经董事会选举产生,任期与董事会一致。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,对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。提名委员会需向董事会提议提名或任免董事、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。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载具体理由并披露。选任程序包括研究需求、搜寻人选、资格审查等。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,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,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。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,通过的议案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,委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。细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,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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